我市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清理整治工作 截至10月17日,共拆除违规设立限高杆51处、限宽墩37处

文章来源:     发布人:     发布时间 :2020-10-21 11:30:00     阅读:

10月18日,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,截至10月17日,全市共拆除违规设立在国道、省道、农村公路、城市道路上的限高杆51处、限宽墩37处,规范限高杆54处、限宽墩7处。

10月15日,我召开全市道路违规设立限高限宽设施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,部署道路违规设立限高限宽设施专项整治工作任务,要求各县(市、区)及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,立即排查治理,对道路上设立的限高限宽设施开展“拉网式”排查,对排查出的限高限宽设施,除依法依规设立的保留外,违法违规设立的一律拆除;对设立的公安、交通、生态环境联合检查卡点,严格规范执法行为,提前告知入城通行证办理等事项,坚决杜绝影响道路通行问题再次发生;要求建立长效机制,严格规范管理,坚决防止违规设立限高限宽设施问题“反弹回潮”,真正还路于车,还路于民,确保道路通行顺畅,树立许昌良好形象。

会后,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抽调交通、公安、住建、生态环境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,对各县(市、区)政府(管委会)的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,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、问题整改不到位的,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“目前,我市境内国道、省道和县道上违规设立的限高杆、限宽墩等限行设施全部拆除到位。农村公路上除了经过审批合规设立的限高限宽设施以外,其余已拆除到位。城市道路方面,为保护环境,规范大货车入市已建成可升降的限高杆、限宽墩,正在报省住建厅审批,完善相关手续。”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说。